关于拟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拟在和田市范围内设立9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及选聘1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第一批),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至3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单位或个人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903-6881100
地址:和田市安康路3号(和田市司法局302办公室)
邮箱: htszf001@126.com
附件: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名单
1、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和田市农业农村局;
3、和田信疆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和田金鹰国际奥斯卡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5、新疆兴和集团腾达运输有限公司;
6、和田地区安徽企业联合会;
7、新疆万家乐凯旋商贸有限公司;
8、新疆世家慧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9、和田市纳尔巴格街道新泉社区居民委员会。
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1、阿地力江·赛乃提 人大代表;
2、李虹 人大代表;
3、艾克白尔江·阿不都热依木 政协委员;
4、瓦日斯江·麦提图尔迪 政协委员;
5、克力比奴尔·居日艾提 公职律师;
6、阿迪力江·麦麦提敏 记者;
7、闫兆霞 记者;
8、麦提图尔迪·麦麦提 社区干部;
9、热依汗古丽·阿卜杜艾尼 社区干部;
10、木合提艾力·阿布都沙拉木 企业负责人;
11、李亚磊 企业负责人;
12、穆妮热·阿卜杜热合曼 专职律师。
和田市司法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