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春林同志出席2019年1月9日、10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时特别强调:各单位要把党的领导责任压实到日常监督管理之中,时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把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把宪法精神、公权属性、公私界限牢记于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并提出三个方面要求:
一是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真正从政治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谋划工作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政建设。发改、财政部门是手中有权的部门,如果不加强廉政建设,是经不起历史检验、巡视检查、审计检查。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坚持阳光办公。要落实党委“十要十严禁”的要求,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三是转变作风重实效。要按照陈全国书记的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改进和规范督查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让能干事、真干事的干部轻装上阵、放手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确保做出的决策、制定的政策、采取的措施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群众愿望。
最后,张春林同志强调:各部门要强化落实、务求实效,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牢,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良作风确保自治区党委落实总目标各项部署要求掷地有声、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