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自治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现场推进会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通报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部署推进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教育工委书记李鹏新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徐海荣参加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 · 吐尼亚孜传达关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有关问题的通报,并与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责任书。
会议指出,“大棚房”问题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直接碰触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底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清理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定坚决抓好清理整治,不彻底解决绝不放手,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会议强调,专项清理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全面排查清理,科学分类定性,不折不扣进行清查整治。要动真碰硬,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坚决退房还地,确保不耽误今春农业生产。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头,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强化矛盾疏导和信访接待,确保社会稳定。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护和调动他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要举一反三,严格责任体系,强化政策指导,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要严肃责任追究,严肃资金追缴,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违纪违规的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专项清理整治是政治任务,要坚持地方和兵团“一盘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政府负责同志具体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配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一抓到底,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2日上午,与会人员来到乌鲁木齐市种牛场、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农业科技园等地,实地观摩“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