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吃穿用消费、住房消费、汽车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不断提档升级。
在旅游消费、文化消费、体育消费、健康消费、养老消费、家政消费、教育培训托幼消费上推进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
要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引导消费新模式加快孕育成长。
提升农村商业基础设施,要推进农村网络覆盖和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提高产销对接的精准度和执行力。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了36条具体措施,顺应居民需求大力推动供给创新,依靠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从供需两端发力,以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实物消费提档升级
《意见》提出,在促进吃穿用消费上,推动美食示范街区提档升级,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鼓励建设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提升居民生活消费便利化程度;通过改造提升推动形成一批高品位步行街。
在住房消费上,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昌吉市、库尔勒市等住房租赁试点;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推广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改造。
在汽车消费上,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培育汽车消费新模式,规范发展网约车等新型汽车消费模式,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在信息消费上,实施“疆企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食品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推动信息消费成本下降。
在绿色消费领域,建立绿色产品多元化供给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绿色产品消费积分制度,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绿色产品。
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意见》明确,在旅游消费、文化消费、体育消费、健康消费、养老消费、家政消费、教育培训托幼消费上推进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
在旅游消费上,要设立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加大旅游业投资;集中力量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独特品牌;深度开发集观光、休闲、养生为一体的新型旅游产品和自驾、徒步等热门旅游产品,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主题公园规范发展;支持乡村旅游新业态发展;支持自驾车、旅居车、通用航空等消费大众化发展;积极推进独库公路旅游风景道、天山世界遗产旅游风景道等旅游风景道建设,建立便捷完善的自驾游服务网络体系;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
在文化消费上,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电影院,进一步加大县级城市、乡镇数字影院建设;鼓励文博单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在体育消费上,制定新疆体育产业发展2025行动计划,主攻运动休闲、智能体育、竞赛表演等6个产业链,打造冰雪、航空、马术等6大优势体育产业;合理配置居住小区健身服务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在健康消费上,积极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加快推动贫困县县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并推动向乡村延伸;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养老消费上,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完善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方式方法;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引导消费新模式加快成长
《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引导消费新模式加快孕育成长。
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上,推动进口商品“保税+新零售”试点在更多大型零售企业门店落地,丰富进口商品供给;打造一批进口商品交易平台,优化跨境商品供给渠道,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加快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步伐。
加快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高标准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消费商圈;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品位步行街;积极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消费新热点,推动流通业数字化发展。
农村居民消费梯次升级
《意见》要求,提升农村商业基础设施,重点扩大乡镇商贸中心、供销超市、邮政物流及日用品批发商的农村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建设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畅通城乡双向物流渠道。
要推进农村网络覆盖和应用。深入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工程,着力提高农村宽带网络覆盖水平,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鼓励电信运营商针对农村特别是贫困乡村推出优惠资费套餐,精准减免贫困户的网络通信资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自营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促进“电商+产业扶贫”“电商+企业+基地+农户”“电商+旅游”等多种模式发展;提高产销对接的精准度和执行力。集中力量办好展会、产销对接等重点活动,指导南疆贫困地区举办特色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促进南疆农产品不断“走出去”,有效缓解农产品“卖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