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总结2018年“三农”工作,研究部署今明两年“三农”工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鹏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 · 吐尼亚孜主持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8年全区“三农”工作成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使命感、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抓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条主线”,推动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度贫困脱贫攻坚“三个突破”,着力提升乡村绿色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改革创新“四个水平”,加快完善乡村投入保障、农业科技服务、乡村人才支撑、灾害防控、乡村治理“五个体系”,强弱项、补短板、攻难点,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要聚焦总目标,夯实“三农”工作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基层基础。要咬定总攻目标,严格扶贫标准,强化精准施策,抓好巡视整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要用好用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不折不扣落实好“三农”领域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明确“三农”工作部门职能定位,强化五级书记责任,建强基层党组织,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动“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高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