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自治区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市场只需在民政部门备案登记即可。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和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规定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不再实施设立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是自治区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举措。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不意味着放弃、放松监管。民政部门是养老机构设立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职责部门,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强监管力量,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保持行业安全运行和稳定发展。
据介绍,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社会资本成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将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各级民政部门将逐步实现申请登记养老机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