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于今年6月印发新版药品目录,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3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调入以及药品调出两项内容。以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为基础,不接受企业申报,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
在工作方案中,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上市的药品。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并根据药品治疗领域、药理作用、功能主治等进行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评审。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具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国家层面调整的对象仅限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
工作方案中指出,药品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存在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要求和条件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可以被调出。同步调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等内容。在甲乙类别调整过程中,优先考虑基本药物。(记者 吴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