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18日召开的自治区社保扶贫推进暨社会保险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新疆制定的2018—2020年社保扶贫攻坚战三年实施方案明确,将贫困人口纳入全民参保计划的必保人群。截至去年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47%,其中,22个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22%,基本实现人人参保、应保尽保。
“我们要把社保扶贫措施落实到每一个贫困地区、每一名贫困群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陈保平介绍,我区在政策上对贫困人员给予倾斜,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60岁以上的贫困人员,以前没钱缴费,或者缴费年限未满15年,可不用补缴,从今年起直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为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我区对16岁至59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减轻贫困人员参保负担。据自治区人社厅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区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中,83.39万人享受了政府代缴政策,53.37万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
“今年我们要聚焦南疆深度贫困县,落实落细社保扶贫政策,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确保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全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陈保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