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 刘玉龙、刘慧)证监会22日发布消息称,已完成2018年证券评级机构、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债券业务现场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这些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对7家证券评级机构的现场检查发现,部分证券评级机构存在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缺失、评级质量控制不到位、跟踪评级制度落实不到位、资产证券化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等问题。证监会已依法对大公国际、东方金诚等4家评级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高莉表示,对42家证券公司和21家基金子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发现,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合规意识和执业水平稳步提升,但基金子公司尽职调查和存续期管理能力总体偏弱。对存在的问题,各证监局已采取行政监管措施6项。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对63家证券公司的公司债券业务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发现,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合规水平有明显提升,但在尽职调查、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问题依然突出。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证监局已对5家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同期,发行人所属证监局对证券公司开展延伸检查,已对12家机构和4名责任人采取了16项行政监管措施。
高莉表示,证监会将高度关注证券评级机构评级虚高、评级泡沫,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等突出问题,继续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债券业务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相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