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开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河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草原管理保护条例〉的决定》《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拉库勒湖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万众一心,团结奋斗,推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新疆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人民重大关切,依据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为推进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坚持依法报告、依法监督,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使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稳定、服务发展、服务人民;要不断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对党委重视、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持续用劲,做到不解决问题不停步、不见成效不罢手,使人大监督更有深度、更有力度、更具实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李学军、王永明、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马宁 · 再尼勒、索跃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赵青、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 · 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地州市人大负责人,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