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至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2个督查组,对部分承办代表建议的部门、单位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军、马宁 · 再尼勒参加督查活动。
督查期间,2个督查组分别到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上述承办单位贯彻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办理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查看代表建议办理卷宗和建议办理的质量、效率、办结比例等,了解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督查组认为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责任明确,积极沟通,主动作为,成效明显。同时,督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建议的办成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各承办单位表示,会按照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