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面梳理了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表现形式,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等问题,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根据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我区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初步排查涉黑涉恶问题6条,包括1家融资担保公司涉黑、1家小额贷款公司涉嫌“套路贷”、4家小额贷款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犯罪线索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为不断加大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力度,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经营不规范的交易场所,按照“一所一策”的原则进行整改。同时,对全区涉及“交易中心、交易市场、交易所”等名称的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核查,对不具备运营资质但实际开展违规交易的企业进行分类处置,对违规经营机构限期整改,不断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为积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督促地方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健全地(州市)、县(市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分阶段着力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专项排查工作,稳步有效化解风险;组织各种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紧密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好全区金融秩序,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