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最新获悉:2019年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1.31亿元已全部分配至新疆各县(市),其中92%分配至贫困县。
数据显示,分配给32个贫困县的补助资金达19.62亿元,占总资金的92%。补助资金将用以保障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以及深度贫困地区其他农户危房改造。
为保证资金安全使用,新疆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公示补助对象,做到资金使用公开、建材价格公示和发放到户公开,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四类重点对象”手中。
新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还将会同财政部门对当地农村安居工程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