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动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动。
在7月5日召开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总结了这一重大改革取得的一系列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充分肯定了所产生的重大成效、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并对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以机构改革新成效带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作出了系列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这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推动各项改革落实落细落地,以钉钉子精神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和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就进一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作出决定,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原则举措等方面提供遵循。自此之后短短一年多时间,机构改革找准痛点、对症下药,先立后破、上下贯通,办成了许多过去有共识但没办成的事,做到了许多过去想到了但做不到的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主体框架初步建立。
这次机构改革的力度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情况之复杂、触及利益之深前所未有。但就是这样的一场改革,却能推进迅速、衔接平稳,成效扎实显著,其中的关键原因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全面从严治党形成的良好的政治生态、政治氛围、政治效应,体现了全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在的,不是空洞的,是贯穿于、渗透于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个方面、全部过程之中的,是使党的主张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起主导作用、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和改革立场,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才能拿出利归天下的公心、刀刃向内的勇气、披荆斩棘的刚毅,有效应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挑战与风险;才能形成“不待扬鞭自奋蹄”的良好氛围,争当改革促进派,争做改革实干家,使此次机构改革按既定时间表、路线图有力有序推进。这些无可辩驳的事实也再一次证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是迫切需要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使党和国家机构更好承载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历史使命的。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此次机构改革中一系列重大部署的落地,从机构职能上解决了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了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政军群机构职能关系问题,为有效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体系,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为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节点,置身全面深化改革的宏阔背景,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还有真正要发生“化学反应”的大量工作要做。但只要坚持和用好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宝贵经验,就一定能不断排除改革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风险和挑战,乘风破浪,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