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日,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
据介绍,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组建,将分别负责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
针对地方,督察将重点核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的具体执行情况;重点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针对央企,将重点督察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其他重要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中央媒体曝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处理解决情况;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及处置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等。(记者 曹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