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上半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2018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2019年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穆铁礼甫 · 哈斯木、董新光、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马宁 · 再尼勒、索跃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芒力克 · 斯依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 · 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地州市人大负责人,部分我区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