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习宣传不深入、政治站位不够高
问题:政治意识不强、对脱贫攻坚不够重视
问题: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不到位
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加大水利建设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整改:对2016—2018年收到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文件再次梳理,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对2019年收到涉及脱贫攻坚的各类文件,及时研究部署,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转化为抓落实的具体措施,跟踪督促、落实到位。巡视整改以来,召开各类会议20余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推动整改落实。
整改:2019年2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3月,调整水利厅党组成员及领导分工,由水利厅党组书记主管水利扶贫工作。5月,通报水利系统违纪干部处理情况,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作警示教育专题辅导。完善对全疆22个深度贫困县市包联帮扶机制,上半年召开3次指导会商会。由分管厅领导带队,分批次对22个深度贫困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现场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包村定点扶贫策勒县会商制度,上半年组织召开2次对口策勒县包村定点扶贫工作会议,推动包村定点扶贫工作见到实效。
整改:制定2019年水利厅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结合机构改革对机关党委所属支部优化调整,实行“大支部”建设。采取支部结对联建、主题党日联办、对口帮扶工作等形式,扎实开展水利厅机关党支部联系驻村工作队、深度贫困村党支部促脱贫攻坚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水利中心工作相融互促。调整水利厅“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党委(前方指挥部),选优配强“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党支部书记和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增强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的能力。
问题:脱贫攻坚政策把握不精准
问题: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多、跟踪督导落实少
问题: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不够有力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深化学习教育 压实整改责任
整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19年1—6月,召开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脱贫攻坚方面的政策文件,5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为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员干部发放《习近平在正定》等学习资料。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全厅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在内网发布学习心得57篇。
整改:成立商务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扶贫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厅主要负责人先后5次带队赴喀什地区部分县市调研和慰问驻村干部、扶贫干部,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扶贫领域改进作风的意见建议,发现困难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建立完善日常评价和年度绩效考评制度、示范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示范项目及电商扶贫信息报送制度;制定示范项目建设指南、电商服务站点运营管理规范等制度;制定日常评价调研年度计划,加大对2018年度示范县市开展季度性日常绩效评价,组织相关部门及地州市商务局采取现场办公、解剖麻雀等方式加大实地指导力度。
整改:召开2019年商务厅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厅主要负责人组成调研组,赴“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所在村,查看了解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生活、工作环境,与结亲所在村工作队、临时党支部围绕脱贫攻坚开展座谈交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等各级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开展“一联双促”、“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助力扶志扶智脱贫攻坚工作。1—6月,开展10次“一联双促”活动、两轮民族团结“结亲周”活动。
问题:结合实际不够、工作落实有偏差
问题: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
问题:扶贫干部队伍不够稳定
整改:加强对“访惠聚”驻村工作的关心,选优配强驻村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访惠聚”驻村等干部关心关爱机制的意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访惠聚”驻村工作干部召回管理暂行办法》,重视、爱护驻村干部的同时,对履职不力,工作表现差的“访惠聚”工作队队长和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岗位调整。加强干部教育和政治学习,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在基层工作一线选拔干部。今年上半年,提拔任用处级干部7名(含非领导职务);对反映一名处级干部的问题,对其进行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