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
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试行)》(简称《规则》),共五章二十三条。适用于自治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检查活动,包括对市场准入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合同履约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的督查。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将市场督查涉及的从业单位和人员相关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列入年度信用评价。《规则》的出台,对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环境,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从业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