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3次主任会议
新疆日报讯(记者赵志芸报道)11月2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3次主任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各项议题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废止《自治区扫除文盲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议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建设创新型新疆的决定(草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对《乌鲁木齐市邮政管理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保护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人居环境绿化条例》《哈密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的审查情况,决定将以上议程(草案)等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自治区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审议情况,决定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对以上条例(草案)等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组成人员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决定收集整理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按程序转政府研究处理;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决定收集整理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按程序分别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李学军、王永明、穆铁礼甫 · 哈斯木、董新光、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马宁 · 再尼勒、索跃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吉尔拉 · 衣沙木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 · 赛买提,自治区监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