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召开第二十一次主席会议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杨报道)28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召开第二十一次主席会议,决定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12月5日至6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自治区政协主席努尔兰 · 阿不都满金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和列席范围,有关人事事项(草案)等,决定将上述有关草案提请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书面审议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政协机关落实“组合拳”协调小组办公室2019年述职报告,决定将上述文件草案提请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审议。
又讯 日前,自治区十二届政协第二十次主席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草案)、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草案)、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草案),决定将上述草案提请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审议。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程振山、巨艾提 · 伊明、马敖 · 赛依提哈木扎,副主席兼秘书长张博,副主席木太力甫 · 吾布力、杨勇、伊力哈木 · 沙比尔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