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2019年12月16日)
国家统计局
11月份,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主要经济指标好于预期,国民经济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
一、工业增幅上升,新兴产业发展持续加快
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增速比上月加快1.5个百分点。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6%,增速与1-10月份持平。分经济类型看,11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3.7%;股份制企业增长7.0%,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3.2%;私营企业增长8.9%,增速比上月加快3.5个百分点。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5.7%,制造业增长6.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7%。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9%、8.5%,分别比规模以上工业快2.7、2.3个百分点;其中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12.6%和10.8%,分别比规模以上工业快6.4和4.6个百分点。太阳能电池和集成电路产量分别增长23.0%和18.2%。汽车产量增长3.7%。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分项指数中,生产指数、新订单指数和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分别为52.6%、51.3%和50.5%,均高于临界点且均比上月有所回升。制造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4.9%,位于较高景气区间。
二、服务业稳中有升,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
11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增长16.3%和11.8%,增速分别快于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9.5和5.0个百分点。1-11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6.9%。11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5%,高于上月2.1个百分点,继续位于荣枯线以上,其中邮政业、住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58.0%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0.6%,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
1-10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1%,其中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分别增长12.0%、11.5%和11.4%,分别快于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2.9、2.4和2.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2%。
三、市场销售增速加快,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占比继续提高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94亿元,同比增长8.0%,增速比上月加快0.8个百分点。其中,扣除汽车以外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1%。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872亿元,同比增长8.0%。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2345亿元,增长7.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748亿元,增长9.1%。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4964亿元,增长9.7%;商品零售33130亿元,增长7.8%。消费升级类商品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饮料类和通讯器材类商品分别增长16.8%、13.0%和12.1%,增速分别快于全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5.0和4.1个百分点。
1-11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94958亿元,同比增长16.6%,增速比1-10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76032亿元,增长19.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0.4%,比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
四、投资增长平稳,短板领域投资增长较快
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33718亿元,同比增长5.2%,增速与1-10月份持平。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0%,制造业投资增长2.5%,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0.2%。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489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2%;商品房销售额139006亿元,增长7.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0.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6.7%。民间投资303786亿元,增长4.5%。1-11月份,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4.1%,快于全部投资8.9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4.8%和13.1%。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12.6%,快于全部投资7.4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投资分别增长17.5%和13.4%。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6.3%、30.6%,分别快于全部投资31.1、25.4个百分点。
五、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调查失业率持平
1-11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7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6.3%。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其中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6%,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均与上月持平。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7小时,同比增加0.5个小时。
六、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扩大,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降幅收窄
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5%,涨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13.9%,衣着上涨1.1%,居住上涨0.4%,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4%,交通和通信下降2.8%,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7%,医疗保健上涨2.0%,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4.5%。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0.7%,猪肉上涨110.2%,鲜菜上涨3.9%,鲜果下降6.8%。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1.4%。1-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8%。
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4%,降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2%,环比下降0.1%。1-11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0.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0.7%。
七、进出口由降转升,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
11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28614亿元,同比增长1.8%,上月为下降0.4%。其中,出口15678亿元,同比增长1.3%;进口12936亿元,增长2.5%。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2742亿元。1-11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285048亿元,增长2.4%。其中,出口155550亿元,增长4.5%;进口129498亿元,同比持平。贸易结构继续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4.8%,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9.2%,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0.4%,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2.5%,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12311亿元,同比增长1.5%。
同时应当看到,当前国际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贸易增长继续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下阶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二是2019年月报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2018年8月-12月)结果,对2018年底限额以上单位重新核实认定,对于未达到限额标准的企业(单位)纳入限额以下单位调查范围。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根据统计执法检查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结果,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6)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7)城镇新增就业人口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2019年1-11月份主要指标数据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