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新疆广播电视台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我区首次确认2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判和风险预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自治区已加大了病例监测筛查和各项防控准备,强化了联防联控工作责任落实,前移防控关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加强检测试剂、药品、耗材、防护用具等各类医疗物资保障供应储备,在全区主要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数量的隔离病床。重点在机场、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启动落实通风、消毒、测体温等必要措施。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立预检分诊点,在212所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发热门诊,加强规范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春运期间旅客卫生防病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责任。
自治区、各地州市共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16所,成立由55名专家组成的自治区救治专家组,严格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全力做好隔离治疗和病例救治,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和防控。组织专家指导组,奔赴自治区各地州市,对不明原因肺炎的诊疗和发热门诊开展业务培训、技术帮扶和检查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分类监测管理和生活保障,对可疑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由县级疾控中心和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入户随访。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消毒和隔离技术规范,加强医护人员个护,规范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切断院内传播感染途径。确保将疑似病例集中在定点医院进行确诊和救治,尽最大努力降低病死率和减少重症发生率。
自治区已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将及时向社会通报疫情权威信息。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疫情防治相关知识,发布健康指引,增强广大群众个人防护能力。
请各族群众注意室内通风,防寒保暖,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咳嗽、打喷嚏时戴口罩或用纸巾、衣物等遮挡口鼻,以减少病菌传播。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1月23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名单。具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