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各族朋友:你们好!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继发生。为科学、有效开展应对疫情防控工作,1月25日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确保您和他人健康,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
1.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交、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或曲肘遮住口鼻;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保持生活环境的清洁和通风。
2.尽量居家不出行,不到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佳场所,如果必须前往,请佩戴有效防护口罩。
3.出现发热、咳嗽、腹痛等不适症状时,请不要自行服药,请拨打24小时咨询电话12320,如不适症加重,请佩戴医用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医院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您接触的家人朋友需同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14天。
4.如果您从外地抵疆,一般需要居家观察2周,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观察期间减少外出,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
5.发现家人、朋友或周边从外地抵疆人员出现上述不适症状的,请劝解自动隔离或主动报告社区。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