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 高敬)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研究部署疫情应急监测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方案提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做好空气、地表水等相关应急监测工作。方案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重点:
一是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交通出行不便的地区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协调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维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疫情防控期间,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加密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风险、消除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是完善应急监测预案,提前谋划应急准备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疫情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同时加强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努力提升应对能力。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量使用消毒用品造成环境次生灾害时,经省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监测。
方案要求,加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科学研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原因,准确评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环境次生灾害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和应急监测结果,保障群众的生态环境质量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