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刘翔 黑宏伟 石鑫报道)随着越来越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部门结合实际,从延长手续办理期限、入驻企业现场解决难题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脱难解困。
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相关手续可延期
为积极应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矿业权管理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延期办理全区矿业权相关手续,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延长矿业权有效期限方面,自治区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或补正期限在2020年1月24日至自治区疫情防控解除前到期的,但因疫情防控未能按时办理延续、保留手续的,有效期限可延长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除与生态红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重叠情形外,矿业权人可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提出延续、保留等矿业权登记申请。
延期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方面,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防控解除前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的,可延长出让合同签订期限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0个工作日内。
延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方面,尚未缴清出让收益(价款),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在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防控解除前的,可延长缴纳期限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0个工作日内,延期缴纳的款项免缴疫情防控期间的滞纳金、占用费。
畜牧兽医局:向涉牧企业派驻联络员
为保障全区肉蛋奶等畜产品市场供应和畜牧业稳定生产,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有序推进涉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各级畜牧兽医(农业农村)部门确定了53家骨干企业作为疫情防控期间畜产品重点保供企业,建立地方政府部门向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对企业复工复产进行跟踪帮扶。
自治区还成立了保障畜产品供应工作专班,着力协调解决企业产品运输不畅、用工短缺、资金不足和营销渠道不畅等问题,积极做好复工复产企业产销对接等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新疆农产品批发市场联络群、新疆农产品产销对接会联盟、区内重大商超微信群、新疆种畜禽公众号等,推送企业生产和产品信息,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同时,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积极协调有关方面,保障了全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充足到位,按计划及时启动了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国资委:发挥国有资本协同效应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产业发展基金、纾困机制、业绩考核等协同效应,支持监管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健康发展。
自治区国资委将疫情对监管企业经营业绩影响作为非经营性因素,对因疫情影响当期效益较大的监管企业,在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中采取“一事一议一策”的原则,根据影响程度予以适度支持、调整。
监管企业因疫情防控所需专项药品、器械、防护材料、隔离设备、软件等研究、测试、开发性支出,在本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研发支出加倍确认。因疫情防控需要组织采购进口紧缺防疫物资,自治区国资委帮助协调办理物流、通关等手续。
自治区国资委鼓励监管企业间互帮互助,在依法依规、条件相同、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产品设备选购、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相互支持力度。
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鼓励产业融合度较高、生产关联较大的监管企业间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通过提供担保、拆借资金等方式相互支持、抱团取暖,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鼓励监管企业所属金融企业对其他监管企业、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等中小微企业的紧急融资需求,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和贷款展期,降低贷款成本;继续发挥国有资本纾困机制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