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 权威解读】新疆发布《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残疾人帮扶解困工作
新疆日报讯(记者米日古力·纳斯尔报道)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全区残疾人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意见》从做好关心扶持、康复服务、就业帮扶、兜底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推出多项帮扶举措,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残疾人帮扶解困工作。
《意见》指出,对已签约承租所属国有(包括残联房屋)经营性房产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盲人按摩机构及残疾人扶持性(辅助性)就业机构免收六个月场地租金;各级残联要积极开展网上教学,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康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按照“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的要求,指导本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充分利用视频、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视频康复教学和“一对一”家庭康复指导;今年3月底前将就业创业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全部发放到位;今年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各提高2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各地要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做好提标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