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刘东莱报道)“目前全疆各地都在排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情况,排查工作将于3月底结束。”3月6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调研员曹杰说,“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做实做细,稳步推进。但有一点很明确: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已全面禁止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从阿尔泰山到昆仑山,从准噶尔盆地到伊犁河谷,各个地州正在就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动物园、马戏团、来疆展演的马戏团,陆生野生动物室内展示场所,从事野生动物制品加工和制品销售企业,企业、农家乐、个人私自饲养陆生野生动物的情况展开全面摸排。在走访排查过程中,基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积极向养殖户宣传相关政策法规。
“比起以往,此次排查统计非常细致。”曹杰说。以对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场所的排查为例,要求登记人工繁育单位和个人名称、人工繁育场所地址(GPS点位数据)、设施规模、防疫设施情况、死亡动物处理设施及方式、持证兽医信息等。对统计场所的排查涉及陆生野生动物种类、动物数量、种源来源、饲料来源,是否取得繁育许可证、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是否建立谱系和个体档案等,已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但未取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也要准确登记统计。
对从事野生动物制品加工和销售企业,要求登记加工企业和个人名称、厂址(GPS点位数据)、企业规模、原料来源、年产量、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制品信息等。登记销售企业和个人名称、厂址(GPS点位数据)、商品名称、年销售量、销售方式等信息。
同时,新疆还在进一步摸清各级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的基本信息,全面掌握保护管理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在编在岗状况。“这是近年来在这方面进行的规模最大、信息最详细的统计排查。”曹杰说,我们正在全力开展这项工作,以充分掌握全区现状,摸清底数,更好地为今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以及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