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特产品“好酒出深巷”
新疆日报讯(记者刘翔报道)从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获悉:为促进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我区今年将持续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坚持创新试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支持引导部分地区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创新试点,推动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多渠道解决农特产品卖难问题。
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来自南疆地区的特色农产品越来越多地现身内地商超,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然而,受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物流设施相对落后、品牌知名度不高等多重因素制约,还有不少农特产品“养在深闺人未识”。
为此,今年我区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的原则,依托消费扶贫行动,在消费模式上聚焦发力。通过政府主导打通消费市场,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贫困群众科学规范种植,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能力。同时,利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模式,鼓励各级预算单位以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扶贫产品。
将偏远地区的特色农产品更广泛地推向市场,需要创新线上线下消费模式。线上我区各地将主要利用各类电商平台,大力推介红枣、核桃等新疆特色农产品;线下则重点组织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开设新疆特色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专馆。
旅游消费扶贫模式同样需要进一步“挖潜”,鼓励贫困地区在著名景区景点、游客集散中心等地开设新疆农产品销售专区,打造“农业观光+旅游购物”等扶贫产业链,吸引游客体验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
今年我区还将把消费扶贫与援疆扶贫、区内协作扶贫和定点扶贫相结合,将扶贫产品销售情况作为评价援疆扶贫、区内协作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动援疆省市、区内协作县(市、区)和中央、自治区单位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根据《自治区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目前,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的原则,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