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自今年2月起,新疆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实施了“免、减、缓”三项措施,惠及全区各类企业。2月份,已为9.6万家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15.22亿元。
3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疫情发生后,新疆针对企业出台社保减免政策,各地各级人社部门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任务,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稳定就业,为企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此项政策中“免”是指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区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减”是指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全区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不需要办理额外的申报手续和提供证明材料。
“缓”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缓缴终止期不得超过2020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减免企业社保费用,均是信息系统直接减免,无需申报,减少了企业事务性负担。
政策落实后,今年2月自治区已为9.6万家企业、205万人减免社会保险费15.22亿元。其中,养老保险14.29亿元,失业保险0.44亿元,工伤保险0.49亿元。预计到6月,将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7.3亿元。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和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记者从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社保中心了解到,按照自治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该公司符合减半征收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措施,共减免260万元。“疫情期间,自治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企业活力,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该公司社保中心主任杨光说。
自治区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调研员孙战学介绍说,该政策出台后,自治区人社部门高度重视,成立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专班,快速落实减免社保费政策,确保企业及时受惠。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简化工作流程,特事特办,先行统一免收企业2月份单位缴费,减少企业事务性负担,使企业第一时间受惠。疫情防控期间,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推行“不见面”服务、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社保业务,大力推行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网上经办,极大方便了企业和参保人员办理相关业务。
孙战学说,针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自治区人社厅及时安排部署,要求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免部分的金额,限时返还企业。利用两天时间,完成17072家企业退费,返还资金1.79亿元。
此外,新疆人社部门积极推动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截至3月15日,收到150家企业社保费缓缴申请,涉及资金4.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