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8次主任会议
新疆日报讯(记者赵志芸报道)6月2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8次主任会议,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实施民法典作安排部署,听取关于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联系办法(草案)》的说明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要深入学习一系列新规定,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做好相关地方立法工作。
会议指出,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本行政区域内《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握检查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效实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会议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联系办法(草案)》对咨询专家聘任、日常管理,对专家工作情况记录、统计、汇总档案管理及服务保障等工作作出了规定,有利于发挥好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将不断完善咨询专家库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立法咨询专家有关情况,更好提供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