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会议召开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法治基础
新疆日报讯(记者房佳伟报道)6月15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会议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君正主持会议并强调,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以点带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均衡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推动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在事关根本基础长远的问题上聚焦发力,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
会议强调,经过不懈努力,全区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新型办案机制不断健全,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有效提升了司法治理效能。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新疆实际,发挥改革“指挥棒”作用,履行主体责任,把握工作重点,完善改革举措,提升改革质量。科学评估改革状况,认真梳理工作短板,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引领,以改革亮点带动整体工作。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靶向发力,全力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任务落地,切实完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法治基础,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细化任务分工,拧紧责任链条,加强指导督办,抓好责任传导,敢于担当,善于谋划,勤于落实,以只争朝夕的劲头、高度负责的态度、协同作战的合力,坚定有力、毫不懈怠地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法律制度保障有力、执法保障有力、司法保障有力、法律服务保障有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并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