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特别国债启动发行
首批一千亿元十八日招标
备受关注的抗疫特别国债发行拉开大幕。6月1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为筹集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一期)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二期)。
根据通知,一期国债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二期国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两期国债定于6月18日招标,6月1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6月19日进行分销,6月23日起上市交易。
抗疫特别国债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特殊国债,不计入财政赤字,纳入国债余额限额,全部转给地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赤字率拟按3.6%以上安排,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
在6月12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具体操作方案已经明晰,“我们将按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分配好管理好有关财政资金,并抓紧将直达资金下达到位,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有效发挥直达资金对‘六保’特别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提高赤字率和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是集中精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现政策有为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新增财政资金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体现积极财政政策的执行效率;同时,在资金的使用上将更加注重逆周期调节,进一步发挥乘数效应和杠杆效应。”刘怡说。
此前,我国发行过两次特别国债。第一次是在1998年,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长期特别国债,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第二次是在2007年,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记者 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