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9次主任会议 决定本月24日召开第二十四次常委会议
新疆日报讯(记者梁立华报道)3月15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9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3月24日至25日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安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审议《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昌吉回族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的议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枣产业促进条例》的议案、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则》的议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检查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等,听取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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