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担保合作等多种渠道搭建联动机制,系统解决金融资源分散化问题,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及其担保能力不足问题,引导金融资源聚焦发力,多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针对农业产业经营主体规模小、方式粗放、劳动力流失和老龄化、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突出短板问题,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持续落实好准备金优惠政策,运用好过渡期扶贫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低成本资金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同时持续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特别是针对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过程中的抵押担保不足问题,7月,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强化银行和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助力乡村振兴的十条措施,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承载力。
2019年以来,针对自治区认定的100多家扶贫龙头企业,全疆金融系统建立了100多个金融服务团,对企业开展“一对一”金融服务。今年,我区金融机构继续开展“百团服百企”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链主体的金融支持。
此外,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在乌什县、柯坪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金融服务试验区”探索创建风险补偿基金和风险分担机制,发展“再贷款+县级财政贴息+畜牧养殖”等模式,推进“整村授信”,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范本。
转载连接:http://news.ts.cn/system/2021/08/02/0366705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