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建议、批评、意见380件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娜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获悉:到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事原案19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规定,确定14件为代表议案。议案主要包括关于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促进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等及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主要涉及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和公共卫生等方面。14件议案将分别交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本次大会还收到建议、批评、意见380件,主要涉及推动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文化润疆等领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则》,代表对自治区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会后将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统一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有关机关、组织、团体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转载连接:http://news.ts.cn/system/2022/01/27/0367731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