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兴瑞 李杨报道)3月9日上午和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全国人大代表、新疆代表团团长、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兴瑞,全国人大代表艾尔肯·吐尼亚孜、肖开提·依明、雪克来提·扎克尔、乃依木·亚森等参加。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兵团政委李邑飞等列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通过视频听取意见。
代表们一致赞成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和“一决定、两办法”草案修改稿。大家表示,修改地方组织法,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将助力更好发挥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一决定、两办法”草案内容必要、可行,将为做好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保证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代表们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成果,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目标要求,完全赞成两个报告。大家认为,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牢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要进一步提升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大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各族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国人大代表史大刚、李伟、祖木热提·吾布力、哈尼巴提·沙布开、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朱海仑、彭家瑞、阿不都热克甫·吐木尼牙孜、迪力夏提·柯德尔汗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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