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娜报道)3月25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疆黑蜂遗传资源保护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伊犁河谷新疆黑蜂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补充规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制定单行条例程序规定>的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修订)《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等三件单行条例的决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全面提升自治区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军、沙尔合提·阿汗、董新光、赵青、索跃、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刘苏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兵团人大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各直辖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25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163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
责任编辑:何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