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强调把依法治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确保新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必须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依法治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统筹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确保新疆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必须高举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原则,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考虑是否合法,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确保新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积极营造良法善治的社会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依法严厉打击暴恐犯罪、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实现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定团结的良好环境。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下大力气构建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加快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从计划立法56件、为推动形成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良好社会局面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到全面推动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再到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以法治保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和成效,充分彰显我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确保新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把学习贯彻成效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疆的生动实践。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必须坚持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围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提升依法治疆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所需,顺应各族群众所盼,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处,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财政管理体系等重点领域改革建设,大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要坚持严格执法,加快行政执法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让各族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推进全民普法,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要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强化基层法治治理。
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关键所在。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疆能力。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牢记职权法定,科学审慎、依法依规用权,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引领各族群众自觉崇法向善、循法而为;要坚持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谋划工作要对标法律要求、找准法律依据,推进工作要依法治、重程序,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各项制度规矩办事。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领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有赖于法治赋能;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让我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确保新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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