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最新了解到,4—5月,新疆留抵退税工作的重心在中小微企业,共向3.47万户小微企业退税128.4亿元,占已退税总额的49.5%;向2170户中型企业退税89.6亿元,占已退税总额的34.6%。其中,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享受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受益最为明显。
6月起,新疆税务部门将集中力量对大型企业展开留抵退税工作,在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6月30日前完成退还,并将打破自治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税收业务瓶颈,开展税收业务全疆通办,优化电子税务局,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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