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指出,人才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支撑力量。要以激发活力为核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向用人主体授权,积极为人才松绑,改革人才评价制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造;设立100亿元人才发展基金,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重要建设工程、重大科研平台、关键民生领域等人才培养引进,有力推动保障重点人才工作;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天山英才”培养计划、“天池英才”引进计划、行业领域人才培养项目等重大人才项目,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发挥高校主阵地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强化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打造自主创新人才示范区,源源不断培养造就优秀人才;坚持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好新疆特色产业聚才作用和对口援疆优势,积极引进用好高端人才和智力资源;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宣传表彰奖励人才,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形成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浓厚氛围。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各项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落实、重要工作推进、重点人才服务,定期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引导广大人才弘扬科学家精神,扎根边疆、奉献边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促进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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