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全区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月人均增加55元。挂钩调整,一方面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另一方面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进行调整,按退休人员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6%调整。
适当倾斜,主要是对三类群体予以照顾。一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倾斜。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1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35元。二是继续考虑艰边因素予以倾斜。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35元。三是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22年调整后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自治区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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