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审计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和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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