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上调、保障房最新安排......本周国务院重要政策
政策速览
●国办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17条”。
●从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3%。
●住建部: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证监会发布科创板改革八条措施。
●2024年超千家“小巨人”企业将获财政奖补支持。
●司法部推出18项措施!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等。
●两部门发文,推动降低群众电动自行车充电负担。
●多部门迅速下达防灾救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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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17条”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明确5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加快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支持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发挥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作用,落实和完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制度。二是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鼓励长期资金投向创业投资,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投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丰富创业投资基金产品类型。三是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符合创业投资基金特点的差异化监管,有序扩大创业投资对外开放。四是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五是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优化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环境,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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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应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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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超千家“小巨人”企业将获财政奖补支持
财政部、工信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2024年至2026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奖补标准方面,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拟沿用此前奖补标准,即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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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住建部最新安排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明确事项要求,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强调,市县要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要坚持以需定购,准确摸清需求,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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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科创板改革八条措施!
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八条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强化科创板“硬科技”定位。严把入口关,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二是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三是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四是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五是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提高股权激励精准性,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六是完善交易机制,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交易监管,研究优化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盘后交易机制。七是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八是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优化科创板司法保障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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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推出18项措施!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等
近期,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于2024年6月至12月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6月19日,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和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这次专项行动推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5个方面18项具体举措。一是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二是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三是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四是发挥行政复议预防涉企行政争议的作用。五是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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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推动降低群众电动自行车充电负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电价政策方面,《通知》提出,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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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救灾资金下达
财政部会同水利部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9.16亿元。一是安排4.99亿元,支持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等地开展洪涝救灾、安全度汛等相关工作。二是安排4.17亿元,支持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做好水利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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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迅速下达水利救灾资金9.16亿元 积极应对南涝北旱灾情 全力支持灾区防汛抗旱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3.4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其中,预拨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7省(区)2.13亿元,支持防汛救灾工作。预拨河北、内蒙古、山东、河南4省(区)0.69亿元,支持抗旱救灾工作。预拨福建、广东2省0.64亿元,支持地质灾害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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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3.4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亿元,支持福建、广东受灾地区受损学校医院、水利防洪等设施应急恢复,推动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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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1.3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福建、广东洪涝和地质灾害灾后应急恢复
近期黄淮海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少雨、土地失墒,对夏播和已出苗作物生长带来不利影响。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下达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4.43亿元,支持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7省受灾地区做好抗旱防灾救灾等相关工作,重点用于对受灾地区开展浇水补墒、改种补种、增施肥料等农业抗旱措施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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