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通过12345投诉的买到浸蜡后以次充好和田玉的事情,已由12345转交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2024.11.23接12345工作人员来电,称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办理完结。根据和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2345系统内部的回复,其处理结果为“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无法取证,无法调解”,已退回到12345系统。2024.12.1下午18:32接12345工作人员回访电话,我已申请12345工作人员将该事情提交到公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说明了理由,2024.12.14晚20:02再次接到12345工作人员回访电话,得知该事情目前仍然在12345系统内(编号为DH24100465320000119),未被公安相关部门处理。 为了解之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事情调查过程中所掌握的部分事实,我依法依规,从和田市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于2024.12.3分别寄给了和田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和和田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政务公开的办公室,快递信息显示,寄往和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的邮件已于2024.12.8日签收,寄往和田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邮件在2024.12.9日被拒收,拒收理由为:1.没有具体收件人;2.只收中国邮政的快递,其余快递概不接收。对此两条理由,烦请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打开和田市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依申请公开流程,看清楚在政府网站上有无公示具体收件人?有无公示只能投递中国邮政?且政府官网上公示的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903-7881086与公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903-2511233永远无人接听,所以这种公示且部门自行加高门槛的意义是什么,就为了糊弄一下老百姓?而且快递被签收后,至今无任何工作人员与我联系进行下一步流程。 这已是我为处理这个事情写的第三封信了,实属无奈,各部门这种推一下转一下的工作作风真的让人无话可说,不得不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了通过写信来推动职能部门对于事情的处理上,而不法商家依然光明正大的每天进行着网上直播销售而无人监管。望相关领导能真抓落实,争取早日处理完毕。 附上我依法依规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的信息内容: 一.基于职权范围内的调查过程,已取得的证据有哪些;由于职权所限,无法取得的证据有哪些,例如售假时间的长短,涉及的人群数量及金额,是否长时间多次以该手段实施销售等 二.基于职权范围内的事实认定 1.卖方的具体负责人 2.卖方通过浸蜡手段以次充好的事实认定 3.卖方将2号原石二次出售,所得钱款的事实认定 4.卖方未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便在网上进行玉石销售的事实认定 三.基于职权范围内的事件定性 1.通过浸蜡手段以次充好进行销售是否属于商业欺诈 2.2号原石的二次出售但仍拒绝退款的行为定性 3.对于卖方未注册便在网上进行玉石销售行为的定性 四.基于职权范围内的调解过程及结果 五.基于职权范围内的处理意见 1.卖方没有进行工商注册,是否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 2.因职权范围所限,无法深入取得证据,是否需要转交公安刑侦机关深入调查取得证据,以确定是否属于诈骗 3.对于卖方未进行工商注册的网商销售行为的监管意见 4.是否需要通报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稽查
你好,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请你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与你核实以及将办理结果反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