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领导:
您好!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阅处此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国家荣誉奖励,先后设立八一勋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共和国勋章”等,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褒奖英雄模范的过程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近年来,在党中央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正确领导下,和田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埋头苦干奋力拼搏,和田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取得巨大成就,这是全市党员干部和全市各族群众共同苦干实干的结果。
在每年的干部考核中都有一批干部考核结果为优秀,还有部分干部连续三年考核都为优秀,这其中既有科级干部、一般干部、事业单位干部和工人等。这些干部都是我们全市的先进工作者,是我们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
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公务员奖励规定》,第十条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应当定期给予奖励。其中,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予以嘉奖;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2009年以来,和田市干部考核部门及人事部门对于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及连续3年确定优秀等次人员既未颁发嘉奖证书也未颁发三等功证书及奖章。也未组织学习宣传先进模范。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模范才能模范辈出。表彰身边的先进模范,有利于在全市形成一种鲜明的价值导向和正能量,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田市的发展正需要这种能量。
恳请市长在百忙之中能够重视此项工作,研究落实优秀人员奖励证书及奖章颁受和宣传,让先进模范主动引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汇聚建设和田市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