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的司法所和个人,均具有听党指挥、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恪尽职守、担当作为、永远争创一流的执着追求,尊崇法律、践行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永葆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马尚琨介绍,近年来,全疆司法所紧紧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为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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