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和阗直隶州为和阗县,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皮山县;分和阗县东境23庄与于阗县西境15庄设洛浦县。1915年自和阗县析置墨玉县。1929年设策勒县。光绪九年(1883年)设于阗县,驻喀拉喀什(今墨玉县城),后迁今址,1959年改称于田县。1945年建民丰设治局,1947年改设民丰县。1983年9月国务院批准设和田市。自治区批准将和田县的和田镇、肖尔巴格公社、拉斯奎公社、良种场划归和田市。1950年成立中共和阗地委、和阗专区专员公署。1959年9月,和阗改为和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领导机关被夺权,机构瘫痪。1969年成立和田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2月改称和田地区革命委员会,同年6月恢复成立中共和田地委,1978年,和田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和田地区辖和田市、和田县、皮山县、墨玉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7县1市,91个乡镇,13个街道办事处,98个社区,1384个行政村,还有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及所属奴尔牧场、47团场、皮山农场及224团场。历任中共和田地委书记19位,专员14位,现任地委书记刘琛、行署专员马合木提·吾买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