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为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的
公告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民族乡村振兴的有效方式,引领带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国家民委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根据地区关于《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统战部结合和田市实际,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确定和田市古江巴格乡赛克散村为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推荐给地区。现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
监督电话:12317、2512977。
中共和田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