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和田市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22-11-18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4052

和田市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公告公示

 

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

自治区下达我市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61万元,按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和田市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和市党农领字〔2022〕26号),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治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及《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示范村建设的实际需要,与分类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密切关联合理安排项目。

三、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自治区下达我市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4个项目。

1、北京和田工业园区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3800万元,新建41564.92平方米食品加工车间和1510.94平方米综合能源中心,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本次计划安排资金1651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北京和田工业园区管委会

项目责任人:董勇

2.和田市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投资3200万元,五乡三镇17512户建档立卡建档立卡系统户贷款贴息,需资金3000万元。本次计划安排资金800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和田市乡村振兴局

项目责任人:刘希伟

3.和田市伊里其乡亚甫拉克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天然气工程),计划投资924.4万元,实施天然气工程建设,其中:铺设中压管道6.6公里,低压管道13.48公里,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解决339户农村居民使用清洁能源。本次计划安排资金410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和田市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蒋俊岱

4.和田市阿克恰勒乡水库清淤及修缮加固工程,计划投资1800万元,对斯玛瓦提水库淤泥进行清淤,坝体进行修缮加固。本次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和田市水利局

项目责任人:孙天宾

本次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工作在和田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请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请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界对以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0903-12345            0903-2519237

 

附件:和田市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file/upload/202212/18/132153576.xlsx         

中共和田市委员会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