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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

2019-03-29 18:087151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开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河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草原管理保护条例〉的决定》《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拉库勒湖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万众一心,团结奋斗,推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新疆落地生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李学军、王永明、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马宁 · 再尼勒、索跃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赵青、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 · 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地州市人大负责人,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